• 台紐經濟合作協定10週年 共同見證合作成果
  • 記者 Kagi‧Maray 台北市

    2013年我國和紐西蘭雙邊簽署的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其中的原住民族合作專章,也是全球第一個將原住民族議題納入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協定。為了見證台紐原民之間十年來的經濟合作成果,8日原住民族委員會舉辦十週年系列活動,紐西蘭毛利發展部政策夥伴關係處長Tāmati Olsen也率團來台參與各項會議活動。

    8日上午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台紐雙邊的原住民合作交流,在語言、旅遊和地熱能源等各項領域都有重大成果。他說:『過去這10年我們台灣跟紐西蘭很多的經貿交流,裡面呢包括我們的語言的交流、旅遊的交流,甚至因為台灣跟紐西蘭剛好都有很豐盛的地熱,這兩、三年紐西蘭都主動的跟我們台灣的原住民分享地熱的效應,也把他們紐西蘭毛利族的經驗跟我們台灣原住民來做交流。』

    Tāmati Olsen處長指出,本次參訪團有來自觀光、土地管理及地熱發展等多元領域的代表,除了要強化與台灣原住民族交流的機會,其中在地熱能源項目,紐西蘭有豐富的發展經驗,可以跟台灣原住民發展地熱區進行學習與分享。他說:『Taiwan and New Zealand both sit on the Pacific rim of fire. Lots of geothermal activity. Maori have had long association with geothermal in New Zealand. And are now moving into an area where Maori one are the main producers of geothermal energy, renewable energy in New Zealand. So there's much to learn and share and give to each other in those areas.(台灣和紐西蘭都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擁有大量的地熱活動,紐西蘭地熱主要在毛利地區,且毛利人與紐西蘭發展地熱能源有長期的連結,所以紐台彼此之間,在原住民地區地熱能源的開發上,可以有相互學習及經驗上的分享)』

    另外,由於國內地熱開發可能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議題及部落諮商同意辦法,夷將‧拔路兒強調,國家或民間要在原住民地區做任何開發,除須取得族人或部落同意外,也應分享相關經濟效益。